樂視網財務造假案一審落槌:需賠20.4億! 賈躍亭、多家機构承擔連帶責任



今日,“樂視網一審被判要賠償投資者近20.40億”在互聯網上炸開了鍋,引起了廣泛關注和熱議。

賠償20.40億的金額
於樂視網和賈躍亭而言是一個巨大的打擊。
賈躍亭個人作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被判定為連帶賠償責任更是將其推向了風口浪尖。

這個判決的結果對受到樂視網財務欺詐的投資者來說是一個重要的勝利,也被視為為投資者維護合法權益的里程碑事件。


需賠償20.40億!

賈躍亭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根據北京金融法院判決,
被告樂視網資訊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於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投資者支付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印花稅等賠償款共計近20.40億元。 被告賈躍亭就原告投資者的損失與被告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在仲介機構方面,作為樂視網IPO主承銷商的平安證券被判,就原告投資者的損失在10%的範圍內,與被告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和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共同就原告投資者的損失,在1.5%的範圍內與被告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共同就相應日期之後曾買入過樂視網股票的原告投資者的損失,在1%的範圍內與被告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就相應日期之後曾買入過樂視網股票的原告投資者的損失,在0.5%的範圍內與被告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4名被告中多名被告未被判承擔賠償責任,比如有賈躍芳、中德證券、中泰證券、金杜律師事務所,這當中有不少為樂視網定增的仲介機構。

此案的背景是,2019年4月,因樂視網及賈躍亭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等行為,證監會宣佈對樂視網及賈躍亭立案調查。


樂視網的悲喜往事


樂視網,曾經的資本巨頭,風光無限的“娛樂圈大佬”,在資本市場經歷了一段怎樣的悲喜往事呢?

先從樂視網的上市說起。

2010年8月12日,樂視網登入創業板,成為國內首家上市且盈利的視頻公司。

2015年其市值一度超過1700億元,成為當時創業板市值最高的上市公司,成為國內繼阿裡巴巴、騰訊、百度、京東之後第五家千億市值的互聯網公司。

同年,賈躍亭在樂視網股價處於歷史高位時
减持57億元,並以免息的管道借給上市公司不低於60個月

此後,樂視網股價一蹶不振。
留下無數散戶高位站崗,為夢想窒息!

進入2016年下半年,樂視的負面消息頻繁出現:工廠停工、供應商追債、資金鏈危機、財務作假……

2016年末,樂視網資金鏈問題集中爆發,並陷入債務危機,
成為落下的第

塊多米諾骨牌。

2017年年初,融創中國為樂視砸入150億元,嘗試進行挽救,但效果甚微。

2017年4月到7月之間,樂視經歷了“挪用13億易到資金”危機、樂視網停牌、賈躍亭辭去樂視總經理職務、大規模裁員、多家銀行申請財產保全要求凍結樂視旗下公司存款、討債的供應商雲集等堪比美國槍戰大片情節般密集的各類事件。

2017年7月,
賈躍亭辭去樂視網所有職務
,隻身赴美造車
,至今未歸。

2019年4月,因樂視網及賈躍亭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等行為,證監會宣佈對樂視網及賈躍亭立案調查。

2020年7月21日,樂視網被摘牌,終止上市交易,樂視網股價當日收報0.18元。

2021年4月,樂視網公告稱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决定書》。

證監會指出,樂視網因2007年至2016年十年財務造假,其報送、披露的IPO相關檔及2010年至2016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未披露為樂視控股等公司提供擔保事項,未如實披露賈某芳、賈躍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諾的情况,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構成欺詐發行等違法事實, 證監會對樂視網、賈躍亭等15名責任主體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對樂視網罰款2.4億餘元,對賈躍亭罰款2.41億餘元。

同月,北京證監局也查明,樂視網、賈躍亭等存在五項違法事實:

一是樂視網於2007年至2016年財務造假,其報送、披露的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簡稱IPO)相關檔及2010年至2016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二是樂視網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 三是樂視網未披露為樂視控股等公司提供擔保事項; 四是樂視網未如實披露賈某芳、賈躍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諾的情况; 五是樂視網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構成欺詐發行。

樂視網自創業板退市後,退至新三板交易,現處於長期停盤交易狀態。

今年上半年,公司淨利潤虧損近2億元。 截至上半年,樂視網流動資產中的貨幣資金為5億元。

文章来源:格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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