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塔尔区块链技术时代的治理:贸易金融路线图和指导手册



卡塔尔是寻求FinTech在全球布局的国家之一。卡塔尔的决策者采取了一种谨慎的方式,通过禁止依赖于DLT的特定活动来解决DLT的风险,同时承认其潜在的好处,将其纳入其金融科技战略。本文评估卡塔尔如何规范DLT在贸易金融中的使用,提出管理卡塔尔区块链的多层治理方法。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研究所(微信ID:ruc_fintech)对文章内容进行了编译。

来源 | Journal of Banking Regulation

作者 | Imad Antoine Ibrahim, Jon Truby

编译 | 贺涵

1、引言

全球各国都试图利用包括区块链在内的分布式账本技术(DLT)的优势,但在通过监管应对挑战和不确定性的同时,需要努力在鼓励投资和技术创新之间取得平衡。卡塔尔试图将DLT纳入其金融科技战略,但其监管方法也保持谨慎。贸易融资是一个理想的业务流程,可以通过DLT尤其是区块链技术的优势而革新,因为其流程仍然过时,效率低下且缺乏数字化。区块链作为DLT的一种形式特别提供贸易融资流程,不仅更加快速,安全,具有成本效益和效率,而且重要的是完全确保进口商和出口商之间的信任,不需要将这种信任置于第三方中介机构。卡塔尔可以通过完善其贸易金融法规来采用这种区块链技术,从而获得可观的经济利益。因此,作者提出了卡塔尔贸易金融区块链生态系统治理路线图和指导手册。作者提出了通过(1)采纳国际法规和标准;(2) 借鉴合适的和具有创新性的外国区域性和国家性规则;(3)将沙盒监管应用于区块链产品和服务;来管理卡塔尔区块链的多层治理方法。

2、转向DLT贸易金融的好处

现有贸易金融部门的一些问题领域如下:(1)由于拒绝进口商和出口商要求的贸易融资金额,全球贸易融资差距存在;(2) 贸易融资流程仅部分数字化,因为数据是“手动输入而无需自动交叉核对,各方在电子表格中或通过印刷和扫描文件提交财务数据”;(3) 缺乏一个连接所有贸易金融参与者(买方,卖方,银行,保险提供商,物流公司等)的单一平台,迫使他们通过多个平台进行连接;(4)由于缺乏需要使用各种系统的连通性,贸易金融业务仍然存在风险,延迟了部门的有效数字化和时间浪费,特别是由于经常发生错误。

为了提高效率,“银行的贸易金融产品必须敏捷,低成本,并受到客户的重视”。DLT可以帮助贸易金融部门实现这些目标。在贸易金融中实施各种创新解决方案以解决现有缺陷的想法并不新鲜,因为学者和专家一直试图在DLT出现之前解决现有挑战,并且还有其他可能的颠覆性技术,这些技术不会在这里审查。即使区块链作为DLT的一种形式处于相对较新的发展阶段,它也显示出贸易金融的巨大潜力。

虽然有其他类型的DLT可用,但在贸易金融中部署的更常见的DLT类型之一是区块链,因为它具有本重点所述的明显优势。在贸易融资中使用区块链技术的主要目标是确保进口商和出口商之间的信任,特别是在支付方面。协议各方可以在不依赖第三方中介(如银行)提供信任和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整个交易。从业务流程中删除受信任的中介,这降低了安全风险,消除了双方信任中介并节省成本的要求。区块链过程既是公开的又是不可变的,仅依靠相关合同方输入自己的数据,因此不要求各方信任第三方。

区块链和其他类型的DLT不是“寻找问题的解决方案”,而是通过消除信任中介的需要来解决问题。此外,尽管目前有关该技术的大肆宣传,但所有部门都不需要需要需要区块链的解决方案。鉴于“缺乏理解区块链的系统方法,其潜力以及令人信服的用例的发展”,情况尤其如此。尽管如此,区块链在贸易金融中非常有用,因为它(1)消除了对费力的文书工作和验证过程的需求,因为这可以立即提供给所有各方;(2)从根本上提高所有股份的应用程序流程和执行阶段的运营效率;(3)通过创建透明的数据共享基础架构来减轻与贸易融资相关的风险;以及(4)使贸易融资更容易,更便宜,更广泛,推动贸易金融部门的竞争,增加小银行的业务,同时改善企业获得贸易融资的机会。

3、区块链贸易融资的风险和挑战

a.技术挑战

目前,鉴于其复杂的设计和其交易容量的现有限制,区块链技术的性能,可扩展性和效率存在局限性。可扩展性挑战是最重要的挑战之一,因为缺乏“快速廉价地处理国际网络中的信息交换”资源,而公共区块链优先考虑分权和安全,而不是可扩展性。权力下放为洗钱,欺诈和逃税打开了大门,同时使监督和管理行动变得困难。

存在与两个相互冲突的价值相关的问题:安全性和隐私性。一方面,官员希望“促进金融稳定,投资者保护,客户保护和市场诚信的公共政策目标,并防止非法活动”。另一方面,私营部门希望确保商业和法律目的的数据隐私,同时个人也有正当理由维护隐私。

在需要链接基础设施,数据库和技术的情况下,区块链是可互操作的,其中产生了信任问题,特别是对于负责将资产和信息转移到区块链或跨链的一方。鉴于需要将基于区块链的模型与当前的贸易金融体系相结合,需要解决互操作性和兼容性问题。

此外,除加密货币外,其余区块链还需要进一步开发和改进。其他挑战包括由于各种利益相关者(例如银行,运营商,进口商和出口商)之间复杂的关系而发生的不良用户体验。

b.法律挑战

在DLT等新兴技术方面,法律领域进展缓慢。目前,关于在贸易融资中使用DLT的监管框架不完整,需要在全球和国家层面进行升级,因为法律需要以允许创新的方式高效。然而,法规必须平衡以避免消除创新。

DLT不需要管辖权,但法律必须将DLT视为一项交易,导致所有权变更。从这个意义上说,必须制定法律框架来规范DLT,以便为参与多个国家制定此类框架的交易的所有利益相关方提供保证。各国可以干预以规范在其领土内开展的行动者和活动。然而,由于各种区块链节点将位于不同位置,因此可能存在管辖问题。

由于缺乏对预计将要实施的各个部门的技术认识,立法者在贸易金融中对DLT的监管方面面临着很大的问题,此外还不了解这些技术如何工作。

4、卡塔尔现状

卡塔尔DLT并没有受到卡塔尔法律的明确监管,但其应用类型相当受其他法律制度的覆盖,主要是2014年的网络法律和2016年的数据隐私保护法。

卡塔尔目前正专注于制定金融科技战略,将数字创新纳入金融领域,包括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卡塔尔政府采取了谨慎的做法,通过禁止特定活动来应对风险,同时承认区块链作为DLT形式的潜在好处,并将其纳入其金融科技战略。卡塔尔政府试图通过同时认识到现有的风险和机遇来达到的平衡。一些学者强调了DLT对卡塔尔系统的潜在好处,如Truby所强调的金融和多部门公用事业效益,即“熟练的就业创造、投资和财富创造”,以及“在安全和应用方面的显著进步,可以产生无数有益于社会的功能,工业与治理”。此外,卡塔尔还将贸易融资中的DLT视为推动”卡塔尔2030愿景制定的经济多元化政策”的一种手段。

在卡塔尔,除了管理学校和医院等组织外,这种技术还可以用于供应链密集型行业,以及酒店业或农业等部门的大型基础设施管理,同时帮助维护道路和桥梁。在液化天然气行业,区块链“将有助于防止非法操纵或系统篡改,以及其他形式的网络犯罪”。DLT甚至可以支持卡塔尔居留许可系统,并促进新可再生能源市场的潜在发展。

5、卡塔尔对DLT监管的多层治理方法

a.基于国际法规、标准

和非约束性文书

最主要的一部分是国际私法,因为DLT构成了私人之间的跨境交易。然而,迄今为止,各国并没有试图“通过多边国际公约统一适用于数字活动的国际私法规则”,因为很难确定DLT交易的地点。卡塔尔根据其对国际法的处理方式,可以推动国际私人规则适用于DLT特别是贸易融资。同时,也有人建议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各公约的总框架内使用区块链,从而利用区块链促进国际公约的执行。关于DLT对国际贸易法、仲裁、海商法等的积极和消极影响也进行了类似的讨论。卡塔尔也可以参与这一进程,了解DLT的优点和优点,以促进国际条约的执行,并发挥领先的全球作用。

同样,卡塔尔也可以从目前有关全球DLT监管的建议中受益。其中包括可能借鉴1996年《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特别是不歧视、技术中立和功能对等原则,以及可能借鉴《贸易法委员会担保交易示范法》的规定,主要是第12条。建议适用的其他文书中通过的条款包括《联合国在国际合同中使用电子通信公约》第12条。这篇文章对于区块链中的智能合约的解释可能是有用的。鉴于区块链在各个领域的影响,正在就如何执行与区块链相互作用的现有公约的规则进行辩论。这些包括与版权法相关的惯例,因为“区块链技术的一些特征——稀缺性、信任、透明度、去中心化的公共记录和智能合约——似乎使该技术与版权的基本原则相兼容”。例如,《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994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及1996年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卡塔尔可以评估各种建议,如这里描述的规范DLT的建议。

卡塔尔还可以从各国际组织为发展和加强以技术为基础的解决办法,包括区块链技术解决办法所作的努力中获益。例子包括联合国在贸易便利化背景下处理区块链的工作;可持续增长;及其对联合国系统的一般应用,联合国系统在这方面提出了各种建议。与此同时,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已经开发了自己的版本和对智能合约的理解,将用于区块链部门,为政策制定者提供有关智能合约法律和监管框架的发展及其在区块链(包括贸易融资区块链)中的应用方面的建议。此外,国际金融公司正在解决贸易融资中的区块链和DLT问题,提出建议并提供解决方案,特别是在新兴市场的背景下。卡塔尔可以通过(1)诊断、(2)差距分析和市场调查、(3)国际标准+比较分析、(4)建议、(5)试点、(6)评估、(7)在国际组织内进行的修订和修正,从正在发生的发展中受益。

最后,ISO在区块链标准的开发中处于领先地位,超过50个国家参与了这些标准的开发,这是非常有益的,因为需要这些标准的人也参与了他们的开发。这些标准是:(1)术语和概念;(2)隐私和个人身份信息保护概述;(3)安全风险和漏洞;(4)身份概述;(5)参考体系结构;(6)分类学和本体;(7)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智能合约;(8)区块链和DLT系统中智能合约的概述和交互。ISO目前正在开发各种适用于区块链的国际标准,例如ISO/AWI 22739区块链和分布式分类账技术-词汇;ISO/DTR 23249区块链和分布式分类账技术-身份管理的现有DLT系统概述和ISO/DTR 3242区块链和分布式分类账技术-用例。还有其他参与者采用标准,如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而各种区块链标准正在被分析和比较。卡塔尔可以从这些标准中受益,并借鉴适用于卡塔尔的标准。

b.基于适当的和具有创新性的

区域和国家规则

在区域层面,欧盟近年来一直在解决DLT监管的问题,尽管不是直接解决,而是通过解决DLT以及加密资产或数字资产的各种倡议和立法。最近,在2020年9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项关于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的市场基础设施试点制度的立法提案,规定了“对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的多边交易设施和证券结算系统‘DLT市场基础设施’的要求,它们被授予特定的权限来操作”。它规定了:(a)准许和撤回这种具体许可;(b)授予、修改和撤销有关豁免;(c)规定、修改和取消附加条件、补偿或纠正措施;(d)运营DLT市场基础设施;(e)监督此类DLT市场基础设施;以及(f) DLT市场基础设施运营商、主管部门和ESMA之间的合作。欧洲委员会还发布了一项关于加密资产市场(MICA)的立法提案,在委员会的数字金融包的总体框架中对加密资产进行监管。后者包括管制各种数字事项的提案,其中包括一项关于管制基于分布式分类账技术的市场基础设施试点制度的提案;金融部门数字运营弹性监管提案,涵盖”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加密资产发行人、资产参考代币发行人和重要资产参考代币发行人”;以及澄清或修改某些相关欧盟金融服务规则的提议。这些提议遵循了委员会之前对区块链技术监管的尝试,如委员会在2019年对加密货币资产市场监管的提议。

在国家一级,各国采取了各种办法。例如,马耳他是通过法规解决DLT问题的主要国家之一。马耳他通过2018年法案成立了马耳他数字创新管理局,以“规范和开发创新框架,如分布式账本技术(DLT)、区块链技术、智能合约及其开发组件的框架”。同年,马耳他还通过了《创新技术安排和服务法案》,以“规定对本法所述的指定创新技术安排以及本法所述的指定创新技术服务的监管,以及马耳他数字创新管理局行使或代表其行使监管职能”。最后,该州通过了《虚拟金融资产法》,以“监管初始虚拟金融资产发行和虚拟金融资产领域,并为其附属、附带或与之相关的事项提供条款”。这些规范DLT的法规可以在适当的时候用于卡塔尔贸易金融中的区块链监管。

美国纽约州目前正提议一个有条件的比特币许可证框架“简化企业进入纽约虚拟货币市场的流程,并在一个复杂的监管领域提供进一步的透明度”。最近,在联邦层面,财政部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提出了一项名为《涉及可兑换虚拟货币或数字资产的某些交易要求》的新法规,要求“货币服务业务(例如,加密货币交易所)收集使用自托管加密货币钱包或外汇交易所与客户进行交易的人的身份数据”。尽管如此,美国还是远远落后于其他国家;人们希望拜登政府能够在区块链法规方面铺路。因此,即使上述条例与区块链没有直接关系,卡塔尔也可以使用具体的规定,如果这些规定被认为适合于贸易融资中的区块链条例。

新加坡也在寻求监管DLT,在这种情况下是加密资产或数字资产。该国通过了《支付服务法案》,以“监管传统以及加密货币支付和交易”。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使《证券和期货法》“适用于公开发行或发行数字代币”,并于2020年发布了新的数字代币发行指南。最近在2020年,MAS提出了新的加密货币法规,包括以下四项规定:(1)统一和扩大发布禁令的权力;(2)对现有加密货币AML/CFT(反洗钱/打击恐怖主义融资)法规的补充;(3)对技术风险管理提出要求的统一权力;(4)提供调解员、裁决人员和已批准争议方案的经营者的雇员免受法定责任保护。与美国类似,这些规定虽然没有直接规定区块链,但在卡塔尔的贸易融资中,这些规定被认为适用于区块链规定。

鉴于新欧盟和发达国家对包括DLT在内的新兴技术的监管的重要性和创新方法,美国和新加坡的例子突显了这一点,卡塔尔政策制定者可以研究上述的各种法规和建议,以及其他国家(如英国和加拿大)采用的其他法规和建议,并在考虑当地需求和市场的情况下,借鉴那些被认为是创新和适合卡塔尔的法规和建议。

c.基于现有的沙盒监管

来评估DLT的应用

在区域层面,欧盟理事会于2020年11月通过了《关于监管沙盒和实验条款的结论》,将其作为工具,建立一个创新友好、面向未来和有弹性的监管框架,以应对数字时代的破坏性挑战。委员会呼吁使用监管沙盒来监管颠覆性技术,强调其好处主要是“通过积极的监管学习来推进监管,使监管机构能够获得更好的监管知识,并找到监管的最佳手段”。在此背景下,创立了欧洲区块链伙伴关系(EBP)。EBP正与欧盟委员会合作,寻求建立泛欧区块链监管沙盒,以测试区块链法规,这些法规涉及“健康、环境、移动、能源和其他关键部门的数据可移植性、B2B数据空间、智能合约和数字身份(自我主权身份)”。这个沙盒将在2021年到2022年之间运行。如前所述,欧盟委员会于2020年9月提出了一项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的市场基础设施试点制度,以“进一步促进和支持数字金融在创新和竞争方面的潜力,同时降低风险”。

在国家层面上,日本是利用监管沙盒来监管区块链的一个例子。因此,金融科技、IT或金融公司,无论是本地还是外国,都可以申请参与日本监管沙盒,特别是与人工智能、大数据和区块链相关的项目。试验周期为12个月。UKFCA还允许在为此目的建立的监管沙盒的总体框架中测试区块链技术。沙盒程序包括四个阶段:(1)提交一个包含商业计划的申请,并描述“它如何满足沙盒的资格标准”;(2)完成所有文书工作获得授权;(3)在约定期限内进行检验;和(4)通过“在测试完成后实施的商定的客户保障和退出计划”退出,并“向FCA提交一份报告,详细说明已执行测试的结果和下一步”。

尽管其中一些监管沙盒可能适用于广泛的金融部门,卡塔尔可能受益于经验和发展发生在其他地方,如欧盟、英国和日本有关监管沙盒来开发自己的程序和规则,及其应用数字技术,例如贸易金融中的区块链,并使其适应相关的卡塔尔背景。

6、结论

作者建议通过多层治理方法同时使用三类法律工具来监管DLT。这些工具是:(1)采用国际法规和标准;(2)借鉴国外适当的、有创新性的区域性、国家性规则;(3)对区块链产品和服务应用沙盒监管。这些法律工具的共同使用保证了卡塔尔从国际和国家层面有关该领域的法律发展中受益,同时在国内层面提供必要的受控环境,以试验新的DLT产品和服务。作者认为,考虑到现有的挑战和围绕这项技术的许多不确定性,这种方法是最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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