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读近期个税优惠政策?



核心观点

个税优惠连续出台,针对性提高养老托育和子女教育等扣除标准,并延续实施一次性奖金个税政策。我们认为,本次个税优惠重在降低家庭负担和呵护居民收入两大方面,落实政治局会议要求,有助于扩内需促消费。 

个人所得税,又出新优惠

近期,财政连续出台两项个税新优惠,其一是个税提高养老托育和子女教育等附加扣除标准。8月3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2)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根据《通知》要求,本次标准调整可在2023年个税汇算清缴时执行,意味着上述优惠今年便落地。

本次分别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1000元,核心在于降低家庭负担。2023年以来我国经济仍处于弱修复阶段,消费修复较慢且相对分化,地产投资掣肘仍存,制造业投资面临净利率较低和民企投资低迷的扰动,CPI及PPI位于低位,就业面临结构性问题,宏观整体承压背景下居民收入也相对承压,托育养老及教育等家庭基本开支压力增加,本次有针对性地显著提升相关的附加扣除标准,是降低家庭负担、缓解家庭收入压力的重要方式。 

其二是延续实施一次性奖金个税所得税政策。此外,8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指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本次延续实施一次性奖金个税优惠政策是2018年个税改革后的第二次延期。2018年个税改革后,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四项劳动性质的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适用统一的3%至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彼时,财政部、税务总局考虑到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的优惠政策衔接问题,针对年终奖的单独计税政策给了3年的过渡期。2021年底面临政策到期问题时,考虑经济动能面临潜在的不确定性冲击,2021年12月29日国常会决定延续实施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至2023年底。本次延期至2027年底是第二次延期。 

个税附加扣除类别多,核心是降低家庭负担

个税改革渐进推进,附加扣除类别逐步增多。2018年10月1日,个人所得税第一步改革实施,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税率表;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第二步改革实施,增加住房、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2022年3月28日发布国发〔2022〕8号文,个税政策新增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增至7项。

我们认为,从个税改革及后续完善角度来看,一系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措施,相对充分地考虑了不同群体的生活负担和个人发展诉求,有针对性的在个人及家庭发展过程中满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

落实政治局会议要求,呵护收入助力消费

落实政治局会议要求,呵护收入助力消费。7月政治局会议指出“当前经济运行面临新的困难挑战,主要是国内需求不足”,为此要求“精准有力实施宏观调控,加强逆周期调节和政策储备…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要积极扩大国内需求,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增加居民收入扩大消费”。我们认为,在政治局会议定调之下财政政策积极有为,当前经济背景下,就业质量和收入预期不稳的背后核心因素是居民收入不稳。近期连续出台个税优惠政策旨在呵护居民收入,通过稳收入的方式扩内需、助消费,特别是延续一次性奖金和综合汇缴政策,根据2021年12月29日国常会推测,以上政策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税优惠,一年最多可减税将近1100亿元(2023年01月1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2号文表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2023年延续执行)。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升则对中低收入人群影响更大。根据2020年经济日报披露的个税改革成果,“月均收入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新增减税幅度超过67.47%,月收入1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在享受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后,基本不需要缴纳个税”。我们认为,提高养老托育和子女教育相关扣除标准,有助于缓解中低收入家庭负担,提升其可支配收入水平,这类人群边际消费倾向相对较高,更有助于稳收入向促消费的转换。

风险提示

政策落地不及预期

注:本文摘自浙商证券2023年9月1日发布的《如何解读近期个税优惠政策?》,分析师:李超 浙商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联席所长、大资产组组长,S1230520030002;张浩。

文章来源:格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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