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kless 因違反加州金融法典被勒令更改公司名稱



未向財經獲悉,Bankless 聯創 rsa.eth 發文表示收到了來自加州金融保護和創新部(DFPI)的官方信件,該信件指出其在加州註冊的名為“Bankless, LLC”的公司名稱中的“bank”一詞違反了加州金融法典第 562 節,該節規定未經專員授權從事銀行業務的個人或商業組織不得在名稱中使用“bank”、“banker”或“banking”等詞。此外,加州公司法典第 17701.08(e) 節禁止在加州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中使用“bank”、“trust”或“trustee”等詞。DFPI 勒令其修改為不含“bank”一詞的名稱。此前,Bankless 因同名 DAO 組織品牌管理混亂而受到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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