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關注以虛擬貨幣、數位藏品等投資名義實施金融違法犯罪的新型風險



未向財經獲悉,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依法服務保障金融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意見指出,保持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等涉眾型金融犯罪的高壓態勢,持續加大對涉偽私募、偽金交所、養老、私募基金、虛擬貨幣、預售卡等領域非法集資犯罪懲治力度;關注以虛擬貨幣、數位藏品等投資名義實施金融違法犯罪的新型風險,主動與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應對處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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