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警方:警惕不法分子利用公安機關處置虛擬貨幣為由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未向財經獲悉,據成都公安公眾號,近期工作中發現,有不法分子、仲介機構採取聲稱有關係可取得公安機關授權、甚至假冒公安機關負責人簽名、偽造虛假處置涉案虛擬貨幣委託合同的方式,誘騙第三方公司或個人支付保證金、“活動經費”等財物進行詐騙的行為。警方提示: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查扣的虛擬貨幣,嚴格按照《刑事訴訟法》及相關辦案程式規定,偵查終結後隨案移送檢察機關,最終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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