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爆!3人操縱股價被重罰6.6億元,5年禁入!證監會披露細節



近日,證監會發布了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揭露了私募基金、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以及居間人三者以市值管理合作為名,共同操縱上市公司股價的違法案件。

據證監會披露,該案3名當事人分別為:

1.陳磊,深圳市君如資產董事長;
2.吳限,深圳市勁拓股份實際控制人,時任勁拓股份董事長;
3.林建武,深圳市匯海宏融董事長。

他們利用資金、持股優勢和資訊優勢操縱勁拓股份交易價格。證監會認定其構成操縱證券市場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共計1.65億元,並處以4.96億元的罰款,違法所得及罰款合計6.61億元。

勁爆!3人操縱股價被重罰6.6億元,5年禁入!證監會披露細節插图1


三方合作策劃“市值管理”專案

操縱勁拓股份獲利1.65億


證監會調查顯示,本次股價操縱發生在2017年。

2017年6月,陳磊要求君如資產員工製作勁拓股份市值管理方案,擬聯繫勁拓股份大股東合作進行市值管理。

林建武與吳限為朋友關係,兩人均為長江商學院校友。2017年7月下旬至8月初,陳磊與林建武就勁拓股份市值管理及雙方合作事宜多次溝通,並簽訂協定,由林建武幫助君如資產與吳限達成勁拓股份市值管理合作,陳磊則承諾將相關收益分配給林建武作為回報。

2017年8月7日,君如資產員工將勁拓股份市值管理專案進展狀態更新為“完成簽約,募集資金中”。之後,勁拓股份市值管理合作專案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

2017年11月6日至2019年4月29日,上述3人控制使用涉案賬戶組,通過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在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交易,以及利用資訊優勢影響股價等方式,操縱“勁拓股份”交易價格。經計算,3人操縱行為獲利1.65億元。

在資訊優勢方面,他們通過密集發佈利多公告,聯繫中型券商等機構的分析師,配合利多公告頻繁發佈關鍵事項點評、深度報告等,吸引投資者買入股票。還指使屬下員工在東方財富網的股吧發帖、評論,誘導投資者買入。

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4月29日,“勁拓股份”股價從14.85元/股漲到19.92元/股,上漲34.14%。期間,“勁拓股份”在2019年4月4日收盤價達25.19元/股,相比期初上漲69.63%。

勁爆!3人操縱股價被重罰6.6億元,5年禁入!證監會披露細節插图3


證監會不認可申辯

罰沒6.6億元,兩名當事人5年內禁入市場


證監會認為,3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2005年《證券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的規定,構成第二百零三條所述的操縱證券市場行為。

對此,陳磊申辯稱“未實施操縱證券市場行為”。

陳磊在部分申辯意見中提出:東方財富網“股吧”是公眾討論平臺,可以自由發表言論,在“股吧”發帖不足以影響股價。

吳限則申辯稱“不存在利用資訊優勢影響股價的行為”。

吳限在部分申辯意見中提出:不存在利用資訊優勢影響股價的行為。勁拓股份在2019年1月10日至4月29日發佈的證監會認定的21份利多公告均是按照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按期發佈,吳某不存在控制公告發布節奏影響股價的情形。

經複核,證監會稱,在案證據顯示,陳磊、吳限、林建武具有操縱“勁拓股份”股價的故意。證監會認為其申辯不能成立。

其一,陳磊作為君如資產的實際控制人,對君如資產增持“勁拓股份”及其資訊披露有完全的主導權。君如資產於2019年2月14日披露其增持1%,並承諾六個月內不減持。當天股價上漲7%。結合陳磊指示員工在“股吧”發帖誘導投資者,同時涉案相關賬戶大量賣出等事實,足以認定其利用增持公告影響股價。
其二,吳限作為勁拓股份董事長、實際控制人,足以左右上市公司的重大決策並對公司資訊發佈具有明顯優勢。相關資訊披露形式上是否合規並非操縱與否的判定標準。
其三,根據相關人員詢問筆錄及微信聊天記錄等證據,以回購股份提振股價系陳磊提議,且君如資產員工還參與了勁拓股份回購賬戶開立事宜。以上事實表明陳磊、吳限等人共同謀劃了回購事項。吳限提出的有關回購決策理由等申辯缺乏相應證據,其主張難以成立。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對3人合謀操縱“勁拓股份”價格的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共計1.65億元,並處以4.96億元的罰款,違法所得及罰款合計6.61億元。

證監會還針對陳磊、吳限下發了市場禁入決定書,對陳磊和吳限分別採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

聯系郵箱:0xniumao@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