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信股份财务造假被证监会重罚,受损股民可起诉挽回损失



奇信股份财务造假被证监会重罚,受损股民可起诉挽回损失插图1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9月7日,奇信股份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奇信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具体包括:2015年12月11日奇信股份披露《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上市后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认为,奇信股份《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后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此外,公司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020年3月31日,奇信股份公告《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4月3日,奇信股份公告《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其中所含2017年、2018年财务数据存在前述《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的重大虚假内容。同日,奇信股份完成“20奇信01”的发行,募集资金2亿元。中国证监会认为,奇信股份《募集说明书》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行为违反《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13 号)第四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基于以上违法事实,证监会对奇信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万元罚款;对叶家豪处以1400万元罚款;对叶洪孝、余少雄、乔飞翔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00万元罚款;对宋雪山、张翠兰、罗卫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50万元罚款;对何定涛、叶小金、朱勇珍、谢志攀、王晖、苏丽君、伍小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刘松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凡是在2015年12月22日后买入,并在2022年4月1日收盘持有奇信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众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梳理发现,公司此次被调查处罚时间线为:奇信股份于2022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24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于2023年4月19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9号),拟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9月7日,处罚正式落地。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奇信股份有天眼风险信息4781条;还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101条,涉案总金额4.98亿元;涉诉关系870条,开庭公告168条,立案信息50条。

文章来源:格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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