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NFT領域的法律熱點、實例與爭議



NFT 領域的潛在爭論領域包括:特許權使用費;許可轉讓權利範圍糾紛;NFT 盜竊;假冒(混淆性相似)NFT;稅收;廣告和促銷;黑客攻擊;個人資料;識彆違規者;以 NFT 作為抵押品完成交易;NFT 市場的責任。

作者:Inal Tomaev

編譯:吳說

本文旨在確定和解決NFT 產業面臨的法律問題。

起源

NFT 是記錄在區塊鏈註冊表中的加密代幣(數位證書),可確認數位甚至實體世界(例如圖像和房地產)中幾乎任何事物的所有權。每個NFT 都是獨一無二的,並且由於與資產的連結而具有自己的價值。

使用NFT 作為在區塊鏈上表示和管理現實世界資產的一種方式的概念可以追溯到Meni Rosenfeld 於2012 年12 月4 日發表的文章《彩色幣概述》("Overview of Colored Coins")。在文章中,Rosenfeld 介紹了「彩色幣」的概念,它類似於比特幣,但添加了一個「令牌」元素,賦予它們特定的用途或效用,使其獨一無二。作者建議這些代幣不僅在區塊鏈中使用,而且還用於連接現實世界的應用程式。

2014 年5 月3 日,數位藝術家Kevin McCoy 在Namecoin 區塊鏈上創建了第一個NFT——《量子》(「Quantum」)。 「Quantum」是一個像素化八邊形的數位影像,它會改變顏色和脈動,類似於章魚。這種早期使用的NFT 技術已成為整個數位藝術領域的原型。

從技術角度來看,當時可用的區塊鏈(主要是比特幣)並非旨在用作代表資產所有權的代幣的資料庫。 NFT 的積極發展始於以太坊的出現和普及。

區分NFT 與它們所代表的主要資產之間關係的三種選擇也很重要:

1. 鏈上:所有涉及NFT 的交易都記錄在單一區塊鏈上,可以使用區塊鏈瀏覽器輕鬆驗證。這方面的一個例子是最近作為NFT 出售的房地產。

2. 鏈下:交易不僅記錄在區塊鏈上,也記錄在集中管理的資料庫中。一個不尋常的例子可以在OpenSea 上找到,出售代表2000 磅重的鎢立方體。

3. 鏈上和鏈下之間存在的法律關係被稱為“跟隨權”,其中第二者依賴於第一者並且需要一定程度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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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用

NFT 在藝術界特別受歡迎,在藝術界,作品的獨特性受到高度重視。因此,NFT 所有者通常被視為「被選中的人」。

然而,許多人將NFT 與售價數百萬美元的奇怪、彩色圖片聯繫在一起。事實上,NFT 可以代表廣泛的資產,包括數位資產和實體資產,它們在虛擬和現實世界中都具有價值。

NFT 不應局限於加密藝術領域。更準確地說,NFT 是一種技術工具,可以在兩個世界中提供新的機會。

下面是一些NFT 的使用範例。

●數位藝術

NFT 的主要用途之一是在藝術和收藏品領域。傳統藝術作品,如畫作,之所以有價值,是因為其獨一無二——使用獨特的技術和材料手工創作。數位檔案可以輕鬆複製,但NFT 提供了一種證明獨特數字或實體資產所有權的方法。 NFT 為創作者提供了一種將其數位藝術貨幣化的新方式,並為收藏家提供了一種擁有和交易獨特物品的新方式。 NFT 平台甚至可以為藝術家未來的銷售提供自動版稅的可能性,但這取決於平台(平台範例- OpenSea、Rarible)。

代表作:Art Blocks、Murakami Flower Seeds

●PFP

作為PFP 或「個人資料圖片」的NFT 通常可以在Twitter 上找到,它們與特定帳戶相關聯。如果PFP 通過Twitter 驗證,則用戶可能會得到頭像特殊掛件或徽章。 PFP 所有權還可以允許用戶加入某些社群並存取這些社群創建的遊戲或其他產品。

代表範例:BAYC、CryptoPunks

●虛擬土地

這些NFT 代表用戶在元宇宙平台上擁有的數位土地區域,並賦予所有者將土地用於各種目的的能力,例如廣告、通訊、遊戲、工作或出租。

代表範例:The Sandbox、NFT Worlds

●遊戲

代表遊戲中的對象,例如avatar 化身、武器、動物和土地。

●會員資格

NFT 也可用於解決使用者隱私和資料處理問題。無需記住多個平台密碼,並且可以在二級市場上轉售以獲利。

代表例子:Proof、Premint

●社區-NFT

NFT 還可以在參與線上和線下社交活動時提供一些福利。

代表例:VeeFriends

●音樂

代表音樂或影片等數位內容的NFT 通常區分持有者和創作者的權利。在大多數情況下,用戶獲得代幣本身,這使他們有權出售、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代幣。但是,與代幣相關的任何智慧財產權仍歸創建者所有,代幣持有者可能僅有權作為共同投資者從串流媒體中獲得部分版稅。

代表例:Royal、Rocki、Sound

●品牌

NFT 的流行促使許多品牌研究NFT 作為數位資產的潛在用途以及與web3 整合的潛力。

代表例子:阿迪達斯、耐吉(收購了最著名的NFT工作室之一——RTFKT)

●帳戶/域名

在web 2.0 中,傳統的帳號或網域不屬於完全意義上的使用者。例如,推特擁有所有帳戶訊息,並有權撤銷或刪除帳戶。 NFT 可用於創建去中心化的、基於區塊鏈的帳戶係統,每個帳戶都由數位憑證驗證。

代表例子:ENS,Unstoppable

NFT 的獨特性還可以在其他領域派上用場:

●識別工具(例如SoulBound Token)

NFT 可以作為各種數位服務和資料庫的通用ID,例如投票係統、考勤追蹤、醫療記錄和證書,甚至可以用作在法律訴訟中識別匿名個人的一種方式。

●房地產

NFT 可用於代表房地產資產的所有權。

●物流

NFT 可用於追蹤和驗證貨物在供應鏈中的流動。

法律地位

從法律角度來看,NFT 可以是複雜的對象,根據具體情況具有不同的法律性質。這可能會使NFT 受到不同地區法規的約束,包括稅收、許可證和其他要求。

以下是主要司法管轄區對NFT 法律地位的立場概述。

●英國

在英國,沒有針對NFT 的具體規定,NFT 被視為一種加密資產。金融行為監理局區分三種類型的代幣:

○擔保:提供投資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包括股票、存款、保險等。受《2000 年金融服務與市場法》監管。

○電子貨幣:受反洗錢條例約束的電子儲存貨幣價值。

○但大多數NFT 不屬於上述類別,因此不受監管。

●歐盟

與英國一樣,歐盟對NFT 沒有具體的監管或法律定義,成員國之間也沒有商定的監管製度。

2022 年10 月5 日,歐盟委員會發布了加密資產市場法規(MiCA),預計將成為MiCA 的最終版本,但須經議會在2023 年進一步同意,且其範圍不包括NFT。

但是,擬議的法規將明確適用於授予所有者某些權利的NFT,例如金融工具的權利、營利權或其他利益。在這些情況下,NFT 可被視為證券。 NFT 也可能受歐盟國家立法的約束。

●中國

在中國,加密貨幣是被禁止的,但個人可以進行NFT 交易。目前,中國還沒有專門針對NFT 的法律法規。然而,2022年4月13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聯合發起防範NFT 金融風險倡議。雖然這項措施不是中國法律下的監管行為,但它反映了政府對NFT 的整體態度。

根據該倡議,NFT 不被視為加密貨幣或虛擬貨幣。但是,應遵守以下幾點:

○ NFT 不應包括證券、保險、信貸、貴金屬或其他金融資產。

○不應透過分割財產或其他方式削弱NFT 不可替代的特性。

○不應進行集中交易。

○比特幣、以太幣、USDT 等虛擬貨幣不應作為發行和交易NFT 的定價和結算工具。

○對進行NFT發行、買賣、購買的個人進行實名認證,妥善保存客戶識別資訊及NFT發行交易記錄。

○需要在反洗錢工作中積極合作。

○不應直接或間接地對NFT 進行投資,也不應為NFT 投資提供資金支持。

●阿聯酋

這裡對NFT 和加密資產的監管通常在自由經濟區層級。例如,阿布達比自由經濟區(ADGM)最近發布了一份題為「改善資本市場和虛擬資產的建議」的顧問文件。 ADGM 認為,公司需要獲得自由區金融監管機構的許可才能交易NFT,而NFT 可能會受到ADGM 反洗錢和製裁條例的約束。這些提議仍處於諮詢階段,但市場參與者應予以考慮。

杜拜自由經濟區(DMCC) 引入了NFT 市場許可。此外,NFT 可能受「加密資產規則」的約束,該規則適用於作為證券或在交易所交易的加密資產。根據標的資產的性質,反洗錢要求可能是相關的。

●新加坡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 已宣布不會監管NFT 市場,因為它認為該市場仍處於起步階段,並且不想監管人們的投資。但是,根據新加坡法律,如果NFT 具有《證券及期貨法》(SFA) 規定的資本市場產品的特徵,則將受到MAS 監管要求的約束。

例如,如果NFT 代表對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組合的權利,則將受到證券發行、許可和商業行為等方面的要求,類似於其他集體投資計劃。

同樣,如果NFT 具有支付服務法(PSA)下的數位支付代幣的特徵,則可能會對此類NFT 的賣方施加特殊限製和義務。

●美國

目前,美國對NFT 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應被視為加密資產。正在考慮製定負責任的金融創新法案(RFIA),這將創建美國第一個針對數位資產的綜合監管框架。

該法案將大多數數位貨幣歸類為商品,這意味著它們將受到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 的監管。 RFIA 為確定數位資產何時被視為商品以及何時被視為證券提供了明確的標準。

在此之前,NFT 作為監管對象的性質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確定,該委員會通常採用「豪威測試」(Howey test)。目前監管所有加密資產的方法反映在SEC 主席Gary Gensler 的評論中,他表示「證券法應適用於加密資產」。

總的來說,所有被分析的司法管轄區的做法都是相似的:我們還不確定NFT 是什麼,但如果它們類似於監管對象(商品、貨幣、證券),我們會毫不猶豫地對其進行監管。

此外,有一種趨勢是加強對加密資產和NFT 的監管(FTX 案例給出了另一個原因),預計美國將在2023 年率先開展這項工作。

版權

注意,劇透!

擁有NFT 並不會自動授予NFT 背後的物件版權。

根據美國版權法第102 條規定,「固定在任何有形表達媒介中的作者身份的原創作品」的保護是自動的,一旦原始表達固定下來就屬於作者。

這包括八類作品:文學作品;音樂作品,包括任何伴隨的詞;戲劇作品,包括任何伴奏音樂;

默劇和舞蹈作品;圖畫、圖形和雕塑作品;電影和其他視聽作品;錄音和建築作品。

NFT 圖像屬於圖畫類作品。

版權保護授予持有者複製、分發、公開展示、表演和在原作的基礎上創作衍生作品的權利,以及禁止他人這樣做的權利。購買NFT 時,可以透過區塊鏈確認作品的真偽。

但要注意的是,購買NFT 並不會自動授予其背後的物件版權,買家有責任確保作品不會侵犯任何現有版權。

讓我強調一下。購買NFT 的一個好處是認證過程是在區塊鏈上進行的。當您從知名藝術家購買NFT 時,NFT 的真實性將透過原始賣家與藝術家的關聯來驗證(市場負責驗證這一點)。您可以相信您購買的NFT 是真實的,無論它被轉售了多少次,因為一切都可以使用區塊鏈瀏覽器進行追蹤。但是,區塊鏈不會提供您購買的NFT 是否是其他藝術家版權作品的複製品的資訊。

根據美國版權法第504 條規定,銷售侵犯版權的作品,即使是無意的,賣家也會自動承擔每次侵權750 至30,000 美元的實際損失和/或法定損失。如果發現違規行為是故意的,則每次違規的損失將增加到150,000 美元。需要注意的是,這是每次違規,這意味著銷售中涉及的NFT 數量可能會導致多次違規。

目前,圍繞著透過NFT 進行的權利轉讓存在一些複雜性。雖然NFT 和版權是獨立的實體,但一個的轉讓也可能涉及另一個的轉讓。例如,Bored Apes Yacht Club 的條款和條件規定「當您購買NFT 時,您將完全擁有底層藝術的Bored Ape」。這表明NFT 的所有權包括底層藝術品的所有權。

NFT 的一個有趣方面是可以將代幣與其所代表的權利分開。例如,Bored Ape NFT(包括代幣和相關藝術品)的所有者可能決定將T 恤上使用的圖像權轉讓給A ,同時將NFT 本身出售給B 。

根據Bored Ape 規則,NFT 的轉讓應包括與其相關的所有權利。這意味著A 這樣做會違規,因為B 沒有將T 卹圖像的使用權轉讓給A。但是,也可以理解為B 不參與所有人與A 之間關於肖像權的交易,因此不存在侵權行為。如果B 也使用Bored Ape NFT 中的圖像製作T 卹,則可以暗示相同的邏輯。

這個問題可能會透過將與NFT 相關的權利視為不動產權利來解決,其中產權負擔跟隨對象。我發現隻有一個專案採用這種方法。 World of Women 在這種模式下運作,並受法國法律約束。但是,此方案可能無法完全解決問題。

根據美國版權法第204(a) 節,「版權所有權的轉讓,除非透過法律實施,否則無效,除非轉讓文書或轉讓的票據或備忘錄,由所轉讓權利的所有者或該所有者正式授權的代理人以書面簽署」。此要求適用於實體文件和電子協議,例如涉及「如果您同意請按一下」選項的協議。

這僅適用於初始購買,即上例中的所有者完成第一筆交易時。後來在鏈中,沒有人勾選任何複選框或簽署任何文件。這是一個單獨的問題。如果你有興趣,可以閱讀一篇關於智能合約和法律合約之間關係的好文章。也就是說,邏輯是這樣的:

● NFT 的擁有者也是NFT 背後內容的版權持有者。

● NFT 的擁有者透過智慧合約轉讓NFT,除非特別說明,否則不影響NFT 背後的內容。

●依法規定,權利轉讓需要單獨的文件。

●本文件必須由版權所有者簽署。

版權的一個重要面向是理解原創內容的衍生作品的概念。在我看來,衍生性商品在某些方面甚至比原作更有價值。我解釋一下:原創的價值往往可以透過衍生作品的數量來決定,換句話說,原作者真正創新的的獨特性可以透過衍生作品數量的網路效應來「衡量」( 病毒式傳播)。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衍生性商品是基於一個或多個現有作品的作品。如包括翻譯、音樂編曲、舞台改編、電影改編、錄音、藝術複製、縮減或任何其他形式的處理、轉換或改編。

衍生作品的著作權僅適用於衍生作品作者引入的區別於現有材料的部分,並不意味著對現有材料的任何排他性權利。識別衍生作品有兩個關鍵標準:原創性和合法性。

獨創性

衍生作品必須是原創的並且能夠自行取得版權。此要求有助於確保衍生作品的作者為最終產品貢獻了大量的原創表達。如果衍生作品隻是複製原作,而原創內容很少或沒有原創內容,則可能不被視為衍生作品,從不符合版權保護的條件。

合法性

衍生作品的創作是否合法也很重要。如果未經版權所有者許可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則版權保護不適用於非法使用原創內容的衍生作品的任何部分。為創作可取得版權並有可能出售的衍生作品,必須獲得原作品版權所有者的許可。

創造衍生性商品的能力通常被認為是Bored Apes Yacht Club 係列成功的關鍵因素。 The Rules of Bored Apes 授予無限製的全球許可,允許使用、複製和展示獲得的藝術作品,以創作包括用於商業目的的衍生作品。然而,這些相同的規則也規定,當購買NFT 時,買方完全擁有底層的Bored Ape 藝術品。這就產生了矛盾,因為如果買家已經擁有藝術品,則不清楚將轉讓哪些權利用於商業用途。也許他們試圖強調創造衍生性商品的獨立權利,但並沒有有效地做到這一點。

值得注意的是,版權法對待NFT 的方式與對待傳統藝術作品的方式相同,因為在這種情況下版權優先於區塊鏈。當藝術家創作出新的藝術作品時,他們自動獲得作品的版權和一些專有權利。這些權利包括署名權、作者姓名權和作品不可侵犯權等,這些權利不得轉讓。其他權利,例如複製、創作衍生作品或分發作品副本的權利,可以作為合約的標的,並出於商業目的轉讓給他人。為了避免任何潛在的衝突,明確定義NFT 轉讓的權利數量至關重要。

要了解目前如何在NFT 的背景下解決版權侵權問題,查看一些公開案例會有所幫助。

●Benjamin Ahmed 和"Weird Whales"

一位名叫Benjamin Ahmed 的12 歲程式設計師以近30 萬英鎊的價格出售了3350 個電腦生成的「Weird Whales」 NFT,但後來發現該專案的圖形是直接從另一個專案複製的。圖形的原創作者尚未出面。

●Quentin Tarantino vs. Miramax

導演昆汀塔倫提諾(Quentin Tarantino) 宣布他將出售與1994 年電影《低俗小說》相關的七種NFT。 NFT 將包括電影中的“未剪輯的第一手寫劇本”和導演的“獨家個人評論”。該電影的發行商Miramax 對其提起訴訟,聲稱他沒有創造和銷售NFT 的合法權利,並且誤導消費者有關Miramax 參與創造NFT 的資訊。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

●Hermès vs. Mason Rothschild

法國時裝公司愛馬仕(Hermès) 對加州藝術家Mason Rothschild 的NFT 計畫「MetaBirkin」提起訴訟,該計畫描繪了愛馬仕的柏金包及其商標。愛馬仕辯稱,Rothschild 盜用了Birkin 商標,並從100 多件數位收藏品的銷售中獲利。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

●Nike vs StockX

2022 年2 月,耐吉對線上運動鞋公司StockX 提起訴訟,指控其未經許可出售其「Vault」NFT。耐吉聲稱,StockX 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故意使用其商標來創建NFT,並誤導消費者關於耐吉參與創建NFT。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

●SpiceDAO

加密貨幣項目SpiceDAO 在支付350 萬美元購買了電影《沙丘》未發表的劇本手稿副本並打算以此為基礎創建NFT 後成為頭條新聞,後來才發現手稿的收購不包括這種權利。

●CryptoPunk vs. CryptoPhunk

本案例涉及兩組龐克像素影像,CryptoPunk 是原創,CryptoPhunk 是盜版。 CryptoPunk 的原創者Larva Labs 通知NFT 市場OpenSea 侵犯版權,並根據《數位千禧年版權法》從網站上刪除了CryptoPhunk 係列。

●HitPiece

HitPiece 網站被指控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出售以許多音樂家的作品為特色的NFT。該網站被發現出售以迪士尼、任天堂、約翰列儂和許多其他公司的內容為特色的NFT。原來的網站被關閉,開發人員很快又重新啟動了它。據我所知,情況並未升級為法律案件。

為了打擊NFT 領域的版權侵權行為,線上畫廊DeviantArt 和加州新創公司Optic 正在使用影像辨識技術和機器學習來分析智慧合約並識別市場上的侵權NFT。 Optic 與NFT 市場OpenSea 密切合作。看來2023 年證明NFT 原創的專案會是個趨勢。

授權

在創建NFT 的過程中,例如PFP 集合,可以有幾個參與者:

●專案的擁有者

概念的作者、製作人、創始人和思想家。這是啟動該項目並將所有人聚集在一起的人。

●創作者/創作者

讓專案栩栩如生的創意人,無論他是創作者還是受僱的專家。

●投資者

NFT 的買家。

●社區

這通常包括參與專案的任何人,從所有者到社交網路的訂閱者。這可以包括創作者、創作衍生品的作者、贊助商、發起人、影響者以及對專案感興趣並可能為其開發做出貢獻的其他人。

市場

● NFT 交易平台。

這些各方需要解決與權利轉讓相關的問題,例如創造衍生性商品、模仿、商品和轉售NFT 的能力。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NFT 市場參與者已經意識到需要明確的規則來規範智慧財產權,並提出了自己的NFT 授權方案。

2018 年,Dapper Labs(以在CryptoKitties 和NBA Top Shot 上的工作而聞名)提供了第一個已知的NFT 許可證,2022 年8 月,a16z VC 基金發布了對NFT 許可證的願景。 2022 年夏天,在NFT 銷售中廣泛使用知識共享授權。 a16z 寫了一篇很棒的文章,講述了為什麼NFT 創作者選擇CC0 工具(Creative Commons 有多種授權變體)來轉讓權利。

透過接受CC0 許可,版權持有者同意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放棄其對版權作品的版權和相關權利。因此,該作品實際上是「獻給」公共領域的。如果出於任何原因無法實現這種權利放棄,則CC0 將作為一種許可,授予公眾無條件、不可撤銷、非排他性、免費的權利,可以出於任何目的使用該作品。

這意味著受CC0 監管的NFT 對NFT 的商業化或以所有者認為合適的任何方式使用它們沒有任何限製。受CC0 監管的NFT 的所有者在擁有NFT 係列方面與創建者平等。

然而,由於沒有人擁有CC0 許可下的藝術作品,這也意味著任何人(即使是不擁有NFT 的人)都可以將藝術作品用於任何目的,包括創建NFT。這就產生了一個悖論,如果你不能禁止其他人(甚至不是你的NFT 的所有者)使用與你的NFT 相關的藝術,為什麼還要花費資源來創建NFT?這樣做的唯一原因是推廣NFT 的意識形態,而不是為了經濟利益。

實際上,有幾個主要選項可用於確定透過NFT 轉讓的權利範圍,可歸類如下:

●除了展示NFT 的權利之外,買方沒有獲得任何權利

●買方獲得與其擁有的NFT 有關的有限商業權利

●買方獲得與其擁有的NFT 相關的全部商業權利

●版權所有者可以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放棄其對版權作品的專有權。

NFT 授權協議的另一個問題(除了確定轉讓權利的範圍外)是版權所有者對授權的不對稱控製。如果版權持有者認為許可協議已被違反,或出於任何其他原因,或根本沒有任何理由,即使沒有任何通知,版權持有者也可以透過更新條款和條件自行決定修改或撤銷NFT 所有者的NFT 授權。這種隨時更改授權協議的能力可能是整個NFT 行業的主要關注點,因為每個NFT 所有者的權利都可以單方面受到限製或完全撤銷。

考慮到確定NFT 轉讓權利限製的多種選擇,我建議NFT 創作者針對自己的專案具體考慮行業中當前和潛在的問題,並本著web3 的精神與社區成員討論這些問題。畢竟,在這個行業中掌握權力的是社群。隻有這樣,他們才能正式確定許可將如何與其NFT 相關,並確保排除單方面更改許可協議條款的可能性。

爭議解決

NFT 產業還太新,沒有很多司法判例可以分析。然而,智慧財產權法的規則可以(也應該)適用於關於作者身份和在創建NFT 時使用某人的智慧財產權的爭議。

法院可能對幾個關鍵問題感興趣:

●是否有使用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證據?

●聲稱侵害其版權的人是否證明了作者身分?

●有沒有損壞?

●違規者的目的是什麼?

●違規者針對違規行為採取了哪些具體行動,結果如何?

可能還有更多問題,但這些足以理解法院的邏輯。這些問題的答案將有助於法院區分為營利而採取的應受懲罰的行為與其他行為,法官也可能在他們的決定中考慮「合理使用原則」。該學說由英美法律在18 至19 世紀創立,允許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有限使用他人的版權資料。

該學說包括法院需要考慮的四個因素:

●受著作權保護資料的性質

為了防止私人擁有本應屬於公共領域的作品,法院需要了解該想法的來源。在這種情況下,已知的事實和想法不受版權保護,僅受其特定表達(如描述、方法或方案)的保護。如果以這種方式重新解釋已知訊息,則可能被視為表達了作者身份。

●範圍和意義

這兩個因素應該一起考慮。法院首先確定與原作品相關的爭議資訊(例如文字或照片中的片段)的數量。一般來說,相對於整體使用的越少,使用越有可能被認為是公平的。然而,有爭議的資訊的重要性也起著一定的作用,通常這第二個因素在法律上更為重要。

●違規的影響

如果使用損害了版權持有人從原創作品中獲利的能力,並以替代需求的方式進行使用,則被認為是不公平的。

法院還可以考慮針對案件的額外標準,以提供更大的清晰度。

如果我們將合理使用原則應用於CryptoPunk 和CryptoPhunk之間的情況,它將成為法院判決的依據。看看法院如何裁決會很有趣,但由於OpenSea 在內部解決了這個問題,我們隻能推測法院可能如何處理此案。

CryptoPhunk 匿名的違規創作者在公開信中表示,創建此係列的目的是「模仿和諷刺」(屬於該學說的「使用目的和性質」標準)。然而,在考慮其他標準後,該違規創作者似乎:

●未能充分改造原作(第一個標準)

●使用過的已經在公共領域的材料(第二個標準)

●使用了大量的原創想法,隻有很小的變化(第三個標準)

●對版權持有人的聲譽和收入有重大影響(第一和第四標準)

●知道原作者(附加標準)

鑑於這些因素,OpenSea 的解決方案似乎是合理的。

結論

儘管有開放原則,但該行業需要規則才能正常運作。認真對待NFT 行業併計劃長期留在該行業的玩家會迅速適應這些規則,並了解這些規則是為了保護每個人。了解其未來數位資產的法律地位、轉讓方式以及其中包含的權利範圍,將有助於為NFT 創造者創造一個更可靠的產業。

隨著行業的發展,有爭議的情況可能會增加。 NFT 領域的潛在爭論領域包括:特許權使用費;許可轉讓權利範圍糾紛;NFT 盜竊;假冒(混淆性相似)NFT;稅收;廣告和促銷;黑客攻擊;個人資料;識別違規者;以NFT 作為抵押品完成交易;NFT 市場的責任。

原文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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