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自家交易所開刀?梳理美國SEC起訴Kraken事件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指控 Payward Inc. 和 Payward Ventures Inc.(合稱為 Kraken),以運營未注冊的證券交易所、經紀人、交易商和清算機構的方式運作 Kraken 的加密貨幣交易平台。

作者:吳說編輯部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指控Payward Inc. 和Payward Ventures Inc.(合稱為Kraken),以經營未註冊的證券交易所、經紀人、交易商和清算機構的方式運作Kraken 的加密貨幣交易平台。

根據SEC 的投訴,自2018 年9 月起,Kraken 透過非法促成加密資產證券的買賣,賺取了數億美元。 SEC 指控稱,Kraken 將傳統的交易所、經紀人、交易商和清算機構服務交織在一起,卻沒有按照法律要求向委員會註冊這些功能。 Kraken 未能註冊這些功能使投資者失去了包括SEC 的檢查、記錄保存要求和防止利益衝突等重要保護。

據稱,透過其平台服務,Kraken 提供了以下功能:

  • 提供一個市場,透過既定的非自由裁量方法匯集多個買家和賣家的證券訂單,使這些訂單相互作用,因此作為交易所運營;
  • 從事為Kraken 客戶帳戶執行證券交易的業務,因此以經紀人身分運作;
  • 從事為自己的帳戶買賣證券的業務,無適用豁免條件,因此作為交易商運作;
  • 作為中介處理Kraken 客戶的加密資產證券交易,並作為證券儲存機構,因此作為清算機構運作。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投訴還指控,Kraken 的商業實踐、內部控製不足和糟糕的記錄保存實踐給其客戶帶來了一係列風險。據投訴稱,Kraken 將客戶的資金與自己的資金混合,包括直接從持有客戶現金的帳戶支付營運費用。 Kraken 還據稱將客戶的加密資產與自己的混合,其自己的審計師認為這「對客戶構成了重大的損失風險」。

「我們指控Kraken 選擇從投資者那裡非法賺取數億美元,而不是遵守證券法律。這項決定導致了一個充滿利益衝突的商業模式,使投資者的資金面臨風險,」SEC 執法部門主任Gurbir S . Grewal 說。 「Kraken 選擇非法利潤而非保護投資者的做法是我們在這一領域經常看到的,今天我們既要對Kraken 的不當行為追究責任,也要向其他人傳遞一個信息,呼籲他們遵守規定。”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舊金山聯邦地區法院提交的投訴稱,Kraken 違反了1934 年證券交易法的註冊規定,並尋求法院頒發禁令救濟、基於行為的禁令、返還非法所得及其利息,以及處以罰款。

在今年2 月,Kraken 同意停止透過加密資產質押服務或質押計畫提供或銷售證券,並支付3,000 萬美元的民事罰款。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調查是由執法部門加密資產和網路單位的伊麗莎白·古迪和珍妮·B·克拉斯納以及波士頓地區辦公室的彼得·穆爾斯在薩欽·維爾瑪和帕夏·薩利米的協助下進行的。調查工作由加密資產和網路單位的保羅·金、喬治·滕雷羅和大衛·赫希監督。 SEC 的訴訟將由亞歷克·約翰遜、丹尼爾·布勞和穆爾斯在道格拉斯·米勒、奧利維亞·崔和滕雷羅的監督下領導進行。

Karken 回應

回應連結:

Kraken continues to fight for its mission and crypto innov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起訴訟,指控Kraken 以未註冊的證券交易所、經紀人和清算所運作。我們對此表示異議,並打算在法庭上積極捍衛我們的立場。今天的新聞不會影響我們提供的產品,我們將繼續毫無中斷地為客戶提供服務。我們對美國及全球客戶和合作夥伴的承諾仍然堅定不移。

針對Kraken 的投訴並未指控有詐欺、市場操縱、客戶因駭客攻擊或安全漏洞造成的損失,也沒有違反受託責任。雖提及巨額金額,但未指控這些資金有任何一分錢丟失或被誤用-沒有龐氏騙局、沒有未能維持充足儲備,也沒有未能1:1保持客戶資金的身份。事實上,這些情況都不成立。

相反,投訴提出了一個技術性論點:Kraken 的業務需要特別的證券許可證來運營,因為我們支持的加密資產實際上是「投資合約」。這在法律上是不正確的,在事實上是錯誤的,並且在政策上是災難性的。

我們與SEC 的觀點不一致,法律站在我們這邊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先前已嘗試此理論,但法院直接駁回。 SEC 在那一案中辯稱,在交易平台上買賣的加密資產實際上是證券交易。然而,紐約南區聯邦法院不同意這一觀點,裁定SEC 完全沒有滿足相關的法律測試。法院認為,SEC 的前所未有的法律理論與這些交易的「經濟現實」相違背。出於相同的理由,SEC 對Kraken 的案件也將失敗。

SEC 指控Kraken 將自己的資金與客戶資金「混合」。這是對其他加密貨幣交易平台已提出的類似指控。 SEC 無法也沒有指控任何客戶資金遺失或發生任何損失,也沒有指控將發生任何損失。投訴本身承認所謂的「混合」不過是Kraken 花費已經賺取的費用。

SEC 有一個著名的觀點,即像Kraken 這樣的加密資產交易平台隻需「來註冊」即可。正如大多數證券法專家所知,目前沒有任何法律支持這一立場。 SEC 沒有製定任何規則來描述加密資產訂單應如何匹配,沒有就交易應如何清算提供指導,也沒有就如何進行加密資產交易提出標準。這項指控是空洞的;對於投資合約並不存在交易所、經紀交易商或清算機構。 SEC 要求遵守一個不存在的製度。

國會正在進行兩黨立法

同時,兩黨的立法者團體對SEC 所謂的「透過執法進行監管」方法提出質疑。他們詢問為何該機構針對加密公司的行動似乎更少關注“合規和客戶保護”,而是“為了最大的宣傳和政治影響而精心策劃”。其他人觀察到,SEC 的策略「並未保護公眾」。事實上,這起訴訟對保護公眾毫無幫助。與先前的投訴一樣,其指控在事實上不正確,違反法律,也是在美國製定政策的錯誤方式。

國會正在眾議院和參議院推動兩黨法案,旨在為中心化交易平台建立清晰的註冊和監管框架。由民選立法者通過的國會行動,而非機構執法,是為美國中心化加密貨幣交易平台製定新法律的正確途徑。隨著我們全球業務的不斷擴張和多樣化產品的提供,Kraken 對美國市場的承諾仍然堅定。我們將繼續捍衛我們在美國的現貨市場業務、客戶以及加密貨幣創新者社群。

雖然有些批評者可能認為加密資產交易平台根本不想受到監管,但這不是我們的立場。實際上,Kraken 已經運作了十多年,在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包括美國、英國、歐盟和加拿大等已開發和新興市場,擁有註冊、許可、授權和批準。我們一直倡導實用、有效的加密資產規則。我們今年5 月向國會的證詞強調了Kraken 對美國強而有力、協調一致的消費者保護和反洗錢實踐的承諾。

自2011 年公司成立以來,我們一直不懈努力,確保美國消費者能夠安全地存取旨在創造更公平、更包容的金融係統的加密資產技術。全面的國會行動是正確的前進方向,可以避免美國在加密和Web3 在全球推進時透過訴訟方式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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