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院:警惕數位藏品的“陷阱”



深圳市中院披露,2022 年 6 月陳某在無 ICP 證(網路經營許可證)等資訊服務備案情況下,開發平臺公開銷售某款數位藏品,稱投資該數位藏品穩賺不賠;2022 年 10 月至 11 月,陳某停止服務器續費關閉平臺,用戶無法提現和查看數位藏品;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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