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房票”換房子?廣州樓市再突破!明確提出“探索房票安置政策機制”



廣州舊改放大招!

10月24日,《廣州市城市更新專項規劃(2021-2035年)》《廣州市城中村改造專項規劃(2021-2035年)》正式獲得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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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專項規劃》,當中提及了探索房票安置機制、分區分類落實城市戰略、城市更新目標等內容。


探索房票安置政策機制

按照《專項規劃》,至2035年,廣州計劃推進城市更新約300平方公里,涉及291個舊改專案。

其中:舊村莊全面改造專案252個(含城中村專案150個)、舊村莊混合改造專案24個(含城中村專案15個),“拆、治、興”並舉推動改造;舊城混合改造專案15個,綜合運用“留、改、拆”方式推進。

鼓勵未納入全面改造和混合改造的舊村莊(城中村)以及老舊城區推進微改造,鼓勵城鎮開發邊界以外地區推進鄉村整治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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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關注的是,會議提出,《專項規劃》提出優化成本核算與徵拆標準,探索房票安置政策機制,拓寬城中村改造資金支持渠道等策略,破解城中村改造難題,提升改造效率。

所謂房票安置是繼房屋安置、貨幣安置之後新增的一種房屋拆遷安置方式。

簡而言之,對於改造專案的村民而言,他們可以拿著改造單位發放的房票,到市場購置商品房,由房票抵扣房款。
而對於房地產而言,出臺房票安置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對房產去庫存、緩解拆遷短期資金壓力、加快拆遷安置等方面將有一定幫助。

在結算方面,廣州的政府部門以分期支付的方式與開發商結算房票資金,被徵收人完成房票購房後支付票面金額的10%,城中村土地拆遷平整後支付票面金額的20%,城中村土地出讓(劃撥)後支付票面金額的70%。

為了鼓勵村民採用房票安置,廣州給出了不少優惠政策,包括給予2%至5%的政策性獎勵和3個月的臨遷費,享受稅收減免優惠,使用房票所購買的商品住房不計入家庭限購套數,超過使用期限可兌換現金,名下已有一套商品房的村民還可將房票轉讓給符合條件的第三方等。

已有多城市推進

事實上,廣州並不是第一個探索試行房票安置政策的城市。

據瞭解,早在2015年,就有城市在棚戶區改造拆遷安置中推出房票制度,主要在三四線城市中被廣泛運用。據克而瑞統計,2015年至2017年,全國棚改開工量連續3年保持在600萬套以上,高峰期拉動全國21.5%的住房銷售。

自2022年以來,全國已經有鄭州、江西、南京、廈門、貴陽、無錫等數十個大中城市對外宣稱已出臺房票制度。

到了2023年,跟進的城市就更多了,據媒體不完全統計數量已接近60個,由於每天的數據都有可能刷新,可預見的是,到今年底,全國探索試行這類安置補償方式的城市會更多。

但目前為止,廣州是首個提出房票安置的一線城市。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房票安置政策在二線城市和三四線城市較為普遍,但一線城市此前沒有提出過。

從政策的初衷來看,各地試行房票制度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拓寬城中村拆遷安置渠道,滿足人民群眾對房屋安置的多樣化需求。

回顧今年7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在超大特大城市積極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的指導意見》。會議指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積極穩步實施城中村改造是改善民生、擴大內需、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

會議明確,要加大對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支持,積極創新改造模式,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努力發展各種新業態。

嚴躍進認為,廣州在特大城市或者說超大城市中,提出探索房票安置政策機制,開了一個先河,是城中村改造中“一種非常好的探索”,賦予了房票政策一些新的功能。

嚴躍進進一步認為,廣州有關城中村改造的專項規劃提出探索房票安置政策機制,“有一定的創新性”。

文章來源:格隆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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