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人民法院審結一起 10 萬元狗狗幣挖礦案 認定委託合同無效



未向財經獲悉,據安徽網,蕪湖市弋江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合同糾紛案件,判決被告李某返還原告毛某委託款 10 萬元,10 萬元系毛某委託李某購買專用電腦挖虛擬貨幣“狗狗幣”之用。法院認為,“挖礦”行為為法律、行政法規所禁止,故由其展開的合同行為並不受法律保護,案涉委託合同無效,故李某應當將其收取的設備款項 10 萬元予以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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