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合法律評論分析香港 STO 新政



《君合法律評論分析香港 STO 新政》:2023年11月2日,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布了兩份與代幣化證券相關的通函。證監會不再將代幣化證券統一歸類為“複雜產品”,而是根據底層傳統證券的性質分類,因此也取消了代幣化證券“僅能向專業投資者銷售”的強制性限制。證監會對代幣化現有投資產品及發售新型代幣化產品均持開放性態度(但須提前與證監會討論)。基金管理人在不需要符合額外條款條件的情況下能夠投資代幣化證券(不計入10%的限制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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