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了!千億大佬“斷臂止損”



“小作文”最終還是走到“二選一”的結局,這場鬧劇淪落到如斯境地也是始料不及。

看歷史書時,王侯將相的權謀之術,令人嘖嘖稱奇。可是當書本上的“功高震主”放在職場上時,你會疑惑不解:這個世界為什麼是這樣的?

或許吧,這才是真相,世界從來都是這樣運行,只不過我們遺忘了。

1

孫東旭CEO職務被免

今日凌晨,東方甄選突發宣佈停播,不到12個小時,東方甄選CEO孫東旭就公告被罷免CEO職位,由董事長俞敏洪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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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小作文風波爆發以來,所有人都在看東方甄選要怎麼做,保董宇輝還是孫東旭?俞敏洪在12月14日的回應其實是想顧全大局,照顧所有人的感受。

但現實已容不得東方甄選再猶豫半分了。

從12月9日的3116萬掉到現在的2844萬,東方甄選抖音賬號掉粉超過270萬,即便公佈了罷免CEO消息,目前還是以每分鐘掉千人的速度在持續掉粉。

二級市場的表現更是觸目驚心。東方甄選自12月11日至12月15日,累跌24%,市值蒸發逾80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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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內容均為客觀數據資訊羅列,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作為全市場唯一一隻教育ETF更是被殃及池魚,12月13日開始被三大陰棒迎頭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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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教育ETF的持倉裡,第二大重倉股是新東方- S,佔比高達14.42%,第七大重倉股是東方甄選,佔比也有4.61%的權重。

更有意思的是,在教育ETF下跌的兩天,馬上有資金選擇逆勢買入,12月13日和12月14日合計有2700萬份教育ETF份額被申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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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ETF份額變化示意圖)

這潑天的富貴就這麼砸在了競爭對手頭上。

高途美股自12月11日至14日累計上漲近73%,創今年3月以來新高,高途直播間粉絲12月10日-12日高途直播漲粉6.8萬,粉絲破100萬,銷售額日均銷售額直接翻100倍。

再這麼鬧下,還得了?

2

MCN商業模式可取嗎?

“小作文”時間剛出來時,筆者並不以為意,不就一件小事?值得這麼上綱上線,大動干戈的?

直到看到早在董宇輝風頭正盛之際,易中天、馮唐、樊登、倪萍等大咖從不同角度旁敲側擊,才恍惚: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這句話的深意。

的確啊,東方甄選官方賬號“小編”一次言論不當也就罷了,怎敢接二連三在公眾面前抨擊自家的當家大主播呢。

在“東方甄選”小編背後又存在管理層怎樣的思量呢?

俞敏洪老師書寫的《我曾走在崩潰的邊緣》或許能窺視冰山一角。這本書敘述了新東方的創業發展之路,其中對於一個企業高度依賴一個人,書中是這麼描述的:

如果公司在某一個領域,比如技術、市場營銷或產品設計領域,過度依賴某一個人,除了這個人別人都做不了,其結果就是要麼給這個人特別高的薪酬待遇和股權激勵,要麼就去找一個跟他水準相當的人一起幹這件事情,否則到了一定程度,會出現“擠兌”或“造富”的現象。

書中還舉一個“為什麼第一個‘造反’的老師是數學邏輯老師”的例子。因為當時的數學邏輯老師只有一位,當這位老師要求加工資時,身為管理人的俞敏洪拒絕了這個要求,因為給一個人加工資,其他老師的工資也得跟著上漲,用人成本就會大大增加。

對於這件事,書中的結論是:

當有一件事情你不能做的時候,一定要找幾個人同時幫你做。除非你相信自己已經給了這個人足夠的利益,並且這些利益能夠保證他一輩子都願意跟你一起幹。

但這一套分權制衡管理思維顯然不適用網紅經濟時代了。網紅經濟說白了就是粉絲經濟,粉絲認的他們喜歡的人,而不是背後的機構。

但這也恰恰說明瞭MCN不是一門性感的商業模式,無數例子都說明瞭沒有辦法批量複製頂級KOL。就連李佳琦、薇婭、辛巴這些頂級KOL親自出手也無法培養出可以與他們比肩的大主播,東方甄選自家不也只出了董宇輝這麼一個現象級的網紅主播嗎?

吃盡電商直播紅利的羅永浩深諳此理,他早就說過:記住董宇輝的名字,而不是東方甄選。80%的價值是由20%的人創造。

所以12月15日還有報道說東方甄選相關負責人稱還信誓旦旦稱:在網紅模式和產品路線中堅守產品路線,是東方甄選回應質疑的最好選擇。

現實呢?也就一天時間,CEO就被罷免了,多餘的話都不需要再說了。

3

證監會鬆綁上市公司回購

12月15日,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以下簡稱《現金分紅指引》),以及《關於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決定》(以下簡稱《章程指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同時,證監會還修訂發佈《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下文簡稱《回購規則》,對部分條款予以優化完善。

《現金分紅指引》修訂內容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進一步明確鼓勵現金分紅導向,推動提高分紅水準;二是簡化中期分紅程式,推動進一步優化分紅方式和節奏。三是加強對異常高比例分紅企業的約束,引導合理分紅。

《回購規則》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首先,著力提高股份回購便利度,放寬並增設一項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而回購股份的條件,取消禁止回購窗口期的規定,適度放寬上市公司回購基本條件,優化回購交易申報的禁止性規定。

其次,進一步健全回購約束機制,鼓勵上市公司形成實施回購的機制性安排,明確觸及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回購情形時的董事會義務。尤其提到嚴防“忽悠式回購”,增加“證券交易所可以按照業務規則採取自律監管措施或者予以紀律處分”的規定。

值得一提的是,交易所正在有條不紊推出多種關於紅利、回購的指數,引導更多長線資金入市,投資高分紅、多回購的優質上市公司

10月17日,上交所和中證公司發佈的首批聚焦股份回購的指數正式上線。這4條指數分別是上證回購指數、中證回購指數、中證回購價值策略指數及中證回購質量策略指數。

11月28日,深交所發佈深證紅利300指數和深證回購指數,旨在進一步凸顯積極現金分紅和主動回購股票的深市公司,引導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助力資本市場投資端建設,更好服務中長期資金配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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