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談分紅色變?上市前大額分紅但實際用於公司發展的案例分析



作為一家專業從事汽車車身電子電器控制系統設計、開發、生產和銷售的綜合解決方案供應商,大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明電子”)擬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其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據招股書披露,大明電子專注於汽車電子零部件配套領域,其前身為華夏無線電廠成立於1989年,憑藉在行業內30多年的積澱和發展,公司已在業內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

值得關注的是,大明電子在財務方面保持穩健。公司在問詢回復中披露,2020年-2023年上半年,大明電子的營業收入分別為11.39億元、14.82億元、17.13億元、8.99億元,營收增長顯著;2020-2022年,公司主營業務收入年復合增長率達23.36%,2023年上半年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長28.28%,經營呈穩定上升態勢。此外,公司歸母淨利潤分別為9609.52萬元、9927.19萬元、1.51億元及6,737.23萬元,持續穩定增長;同期,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28.85%、24.74%、24.49%和21.48%,均高於汽車電子同行業可比公司。

現金分紅是公司回饋股東的一種方式,也是公司治理的重要一環。數據顯示,近5年來,A股上市公司累計分紅8.2萬億元,其中,2022年共有3291家滬深上市公司進行了現金分紅2.04萬億元,至12月21日,2023年有逾3400家公司進行分紅,分紅總額達2.03萬億元,再破2萬億元關口。

同時,相關監管部門為進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態化分紅機制,提高投資者回報水準,發佈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以及《關於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決定》。此外,募投專案與企業分紅並沒有直接關係,因為現行的政策也不允許轉讓老股,只讓發新股募集資金。因此,只要是合法合理的分紅,本身就是股東的權益,更何況在監管部門的不斷引導,上市公司分紅意願、分紅金額都在持續攀升。

對於擬上市公司而言,進行分紅並不足以影響公司未來的估值,反而一家好的擬上市公司才會進行現金分紅。大明電子在其招股書(上會稿)中披露,報告期內,公司現金分紅金額合計2.5億元,現金分紅的最終去向主要為向發行人增資及繳納相關稅款,相關金額合計2.2億元。經計算,公司現金分紅的最終去向主要為向發行人增資及繳納相關稅款的金額已達到分紅總金額的80%。由此可見,公司分紅主要用於股權結構調整,最終流向為繼續投入公司未來發展的增資事項,也就是說實際股東拿到的的現金分紅金額非常小,並不是所謂的大額。專業人士認為,大明電子的分紅證明其股東心繫企業發展,持續投入公司建設,看好公司未來的發展。大明電子能夠也同時在回饋股東,腳踏實地的穩步發展,也在積極回應分紅政策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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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數據統計,截至2023年10月31日,滬深北三大交易所748家在審擬IPO企業(以交易所受理為標準,不含已終止和已發行企業),有33家擬IPO企業報告期內的現金分紅金額佔預計總募資的比例超過了50%,其中6家企業的佔比超過了100%。其中,在1月19日成功登陸上交所主板的永興股份,募資總額為24.3億元,在2023年上半年現金分紅為9.38億元。該公司發行當日開盤價為22.29元,較發行價上漲37.6%。專業人士認為,合理的分紅並不是IPO公司的上市障礙,投資者應當理性看待分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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